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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配资门户 控股股东质押比例高达79.33% 康芝药业收年报问询函

发布日期:2024-09-25 14:38    点击次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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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康芝药业深收到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问询内容涉及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达79%的原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等。

  问询函指出,2018年,康芝药业以3.5亿元现金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爱护”)100%的股权,交易对手方为康芝药业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氏投资”),宏氏投资承诺中山爱护2018年至2023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72亿元。中山爱护2018年至2023年实际累计实现净利润为-9896.45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按照约定,中山爱护未完成业绩考核,宏氏投资需回购中山爱护100%的股权,回购金额为原交易价格3.5亿元加投资期间年化12%的利息。截至报告期末,宏氏投资所持康芝药业股份的质押比例为79.33%。

  深交所要求康芝药业说明,宏氏投资高比例质押的原因,质押融资的资金用途,并逐笔说明其股权质押金额、数量、警戒线、平仓、违约处置条件、违约处置方式等,是否存在平仓风险;宏氏投资后续履行回购义务的具体金额和安排,是否具有履行回购义务的能力及公司所采取的相关保障措施;分析中山爱护连续多年业绩下滑且亏损的原因。

  2023年,康芝药业实现营业收入7.40亿元,同比增长38.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355.85万元,扭亏为盈。其中,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8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比重为38.92%,净利润3885.35万元。深交所要求康芝药业补充列示各类业务最近两年前十大客户的交易情况及前十大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并补充列示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确认所涉及的主要业务类型、主要客户、收入金额、对应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毛利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应收款项收回情况、期后是否发生退款退货情形,结合历史年度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本报告期第四季度收入和利润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问询函中还提出,报告期内,康芝药业发生广告宣传、营销服务费1.6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1.99%。要求康芝药业列示广告宣传、营销服务费的构成明细,最近两年相关费用支出的前二十大的对手方情况。

  报告期末,康芝药业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第一名的其他应收款为应收广西源安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安堂”)款项合计4524.98万元,款项性质为保证金、往来款项等。工商信息显示,康芝药业离任监事何子群曾担任源安堂的高级管理人员。深交所要求康芝药业说明上述款项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提供违规财务资助等情形;并要求康芝药业全面自查源安堂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说明公司与源安堂的交易是否已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康芝药业补充列示报告期末存货的具体内容、对应账面余额、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存放情况及库龄情况,是否存在长库龄的存货股票配资门户,说明存货同比增长的具体原因;说明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补充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说明“民族药制剂楼”的具体情况等。